打破募款困境,導入資本市場的高維度思維
傳統非營利組織 (NGO) 往往受限於「持續募款」的存活壓力。厚普藤選擇了一條沒有人走過的路:我們將核心的慈善使命與國度異象,封裝進具備最高治理標準的「社會企業型私募基金架構 (Social Enterprise PE/VC)」之中。
傳統 NGO 的痛點
- × 缺乏造血能力,過度依賴一次性捐款。
- × 捐款人無法追蹤影響力指標與實質報酬 (ROI)。
- × 大金主介入董事會,容易導致原始經營異象偏移。
厚普藤的「影響力投資」解方
- ✓ 導入有限合夥制 (L.P.),分離經營權與出資權。
- ✓ 自建電商與 ESG 顧問等「造血器官」,創造商業化利潤。
- ✓ 利潤按合約比例,自動反哺給「教育與轉化」等純公益樞紐。
Governance Structure
「普通合夥 (GP) + 有限合夥 (LP)」機制
保護神國異象的同時,為企業家提供最合規、最安全的參戰舞台。
普通合夥人 (GP)
General Partner / 核心運營團隊
- 1
100% 的絕對經營決策權
由厚普藤核心高管團隊擔任。負責全盤戰略操盤,確保國度異象與使命永遠不會偏移。
- 2
承擔無限責任,展現決心
作為計畫的主導者,我們承擔營運上的完全責任,將每一分資本轉換為最高效的社會影響力。
有限合夥人 (LP)
Limited Partner / 投資人與企業主
- 1
純提供資本的影響力投資
LP 僅提供資本(出資),享有分潤與 ESG 企業實績,但不涉入日常管理,實現「出資與經營分離」。
- 2
享受穿透式課稅與彈性分潤
依據產創條例 23-1,有限合夥創投本身免課營所稅。LP 可依出資比例靈活進行稅務規劃。
生生不息的「飛輪循環」
企業與投資人 (LP) 投資資金進入 企業賦能中心 (ESG) 與 永續事業中心 (電商) 產生真實商業利潤。
產生的利潤,按合夥契約明訂比例,自動流向 教育與轉化發展中心 (公益) 作為種子發動機。
投資人不僅獲得財務回報,更直接驅動龐大的社會教育影響力。